欢迎来到泰山科学技术研究院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泰安市创新创业大赛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泰安市创新创业大赛 > 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报名参加“2017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8963      2017/5/18 14:33:12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不断探索符合创新规律的科技创新评价和项目遴选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山东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实施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同时作为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地区(青岛除外)地方赛,推荐符合条件的晋级企业参加全国行业总决赛。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企业和团队报名。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有关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机构和平台要积极发挥作用,大力宣传,认真组织企业和团队报名参加。

二、竞技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与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行动计划官网(网址:http://221.214.94.50:81/stads/)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和团队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611日。

(二)审核确认

各市科技局对未在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备案的报名企业进行入库审核,并负责辖区内企业和团队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和团队确认参与资格。确认结果应记录在活动官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614日。

报名审核工作规范:

1.审核确认的条件包括:企业或团队报名材料完整,是否符合竞技条件,填报竞技领域是否准确,填报属地是否准确。

2.企业组审查条件:应为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新锐类企业上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精英类企业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团队组审查条件:在申报阶段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省内外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人员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三)网上初选

各领域承办单位从省专家库抽取相关领域专家,集中组织进行网上初选。其中,新锐类企业、精英类企业按领域分别选出前50名,团队组按领域分别选出前20名参加现场晋级(行动计划组委会可以根据报名情况对晋级数量作相应调整)。

(四)现场晋级

各竞技领域承办单位组织本领域晋级企业(团队)按“7分钟路演+3分钟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竞技,新锐类企业、精英类企业分别按领域最终确定前20名晋级,团队组前10名晋级。

注:网上初选和现场晋级时间为2017626-811日,各承办单位根据本技术领域活动安排确定时间。

(五)公示公告

行动计划组委会办公室在活动官网上公示各竞技领域现场晋级前20名新锐类企业、精英类企业名单及前10名团队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相关领域承办单位核实处理。无异议及核实无问题的,将获得行动计划政策支持,晋级企业还有机会获得推荐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对于经核实存在问题的,将取消其晋级资格、政策支持及推荐全国行业总决赛资格。

三、注意事项

由于行动计划报名系统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暂未实现报名信息实时数据交换,为保证我省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数量,从而分配到更多的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的名额,请各报名企业务必在国家大赛报名截止前(2017531日), 将企业报名信息录入到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系统中。(注:行动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会将各市报名企业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条件自动划分为成长组和初创组,并按国家赛的字段生成两类企业列表)

    联系人及电话:

泰安市科技局高新科:李宁   6991149

泰山科学院 :王和欣孙彬  8228286


附件:2017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上篇新闻:已经没有了